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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恢复鉴定估价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
2026-01-15 15:16:12 返回列表

各合作单位、学员及广大从业人员:


        我中心自2024年依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要求,暂停开展鉴定评估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线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,我中心暂停了招生工作,现经与相关评价机构深度交流后达成合作,重新开展鉴定估价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招生工作,现将认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认定形式:本人线下参加考试(考点设置在河南、山东),考试分为理论和技能两个科目,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认定级别: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

        认定时间:每月组织一次考试,考前15天提交报名材料缴纳费用。

        申报条件:严格按照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23年版)》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执行。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 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 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 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        申报材料: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、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(大小不能超200K)、身份证扫描件(正、反面)、毕业证扫描件(或者学生证)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(PDF版)、工作证明扫描件、前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。

        报名联系:陈老师(微信号:WMYYS999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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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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