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合作单位、全体学员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精神,结合我中心实际,现将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时间
1.元旦节: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2.春节: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
3.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4.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5.端午节:6月10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6.中秋节: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7.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,确保信息畅通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、保密、防火、防盗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防范。节前要进行安全检查,杜绝各类事故发生,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。
2.节假日期间,但部门要根据国家放假调休规定,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,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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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