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人社部《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、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意见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我中心依据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4-05-05-02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2021版》组织开展2024年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招生、组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职业名称 | 工种名称 | 认定级别 |
鉴定估价师 | 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| 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 |
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、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,采用线上考试、线上考试的评价形式。
考生需准备一台带有摄像头可联网的电脑作为考试设备。
批次 | 报名截止时间 | 考试时间 |
第一批 | 2023年1月3日 | 2024年1月20日 |
第二批 | 2023年2月1日 | 2024年2月24日 |
第三批 | 2024年3月6日 | 2024年3月23日 |
第四批 | 2024年4月3日 | 2024年4月20日 |
第五批 | 2024年5月8日 | 2024年5月25日 |
第六批 | 2024年6月5日 | 2024年6月22日 |
第七批 | 2024年7月3日 | 2024年7月20日 |
第八批 | 2024年8月7日 | 2024年8月24日 |
第九批 | 2024年9月4日 | 2024年9月21日 |
第十批 | 2024年10月10日 | 2024年10月26日 |
第十一批 | 2024年11月6日 | 2024年11月23日 |
第十二批 | 2024年12月4日 | 2024年12月21日 |
持有 C1(含)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以上。
(2)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(含)以上。
(3)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4)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以上。
持有 C1(含)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3)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以上;或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(含)以上。
1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;
2、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(大小不能超200K);
3、身份证扫描件(正、反面);
4、毕业证扫描件(或者学生证);
5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(PDF版);
6、工作证明扫描件;
7、前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。
陈老师微信:WMYYS9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