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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
2023-12-25 13:59:30 返回列表

根据人社部《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、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意见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我中心依据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4-05-05-02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2021版》组织开展2024年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招生、组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证书样本

zyjndjz.jpg

二、认定范围

职业名称
工种名称认定级别
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

三、认定方式

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、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,采用线上考试、线上考试的评价形式。

考生需准备一台带有摄像头可联网的电脑作为考试设备。

四、认定时间

批次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
第一批2023年1月3日2024年1月20日
第二批2023年2月1日2024年2月24日
第三批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3日
第四批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20日
第五批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5日
第六批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2日
第七批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20日
第八批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4日
第九批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1日
第十批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6日
第十一批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3日
第十二批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21日

五、申报条件

持有 C1(含)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
(1)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以上。

(2)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(含)以上。

(3)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
(4)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以上。

持有 C1(含)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(含)以上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
(3)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以上;或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(含)以上。

六、申报材料

1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;

2、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(大小不能超200K);

3、身份证扫描件(正、反面);

4、毕业证扫描件(或者学生证);

5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(PDF版);

6、工作证明扫描件;

7、前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。

七、报名咨询

陈老师微信:WMYYS999

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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